关于市社联第七届委员会部分常务委员
和委员调整的决定
(2017年3月15日市社联七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)
自2015年12月市社联七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以来,因部分常务委员和委员的工作岗位有了新的变动,同时也为了适应有关高校和社科类社团事业发展的实际,根据《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》第十二条、第十四条规定,决定明磊、周云利、李洪兵、徐爱玲(女)、高新禧、黄忠德、霍卫群等7位同志不再担任常务委员职务;替补、增补李小蔚(女)、郭继成、杨正军、李家华、秦永春、樊莉(女)、陈兴发、闫振华、沈军军(女)、周燕弟(排名不分先后)等10位同志为市社联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。
决定马强、李春翔等2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职务;替补、增补朱瑾文(女)、孙强、王绪年、王永强、王发亮、张广杰、张学武、张晓晖、杨世斌、李明高、沈爱文(女)、徐习军、孙江涛(女)、赵晶辉(女)、孟国祥、陈博林、胡碧霞(女)、骆祖超、葛部昌、颜金(排名不分先后)等20位同志为市社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。